(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2日電)桃園機場公司調高特別盈餘公積,導致地方政府補助縮水,引起立委不滿;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通過臨時提案,桃機公司未來有必要才能提撥特別盈餘公積,且比率不得超過25%。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案修法的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陳根德說,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別盈餘公積」從100年度的25%調高到101年度的70%,導致桃園縣依法分配的補助從新台幣1億7000萬元降到6000萬元。
他說,桃園機場從興建至今,對在地居民生活造成很多汙染和限制,桃機公司特別盈餘提撥造成地方政府收入不穩定與極小化;他認為桃機公司應優先提撥10%法定盈餘公積及18%地方政府補助,得再另提特別盈餘公積,其他盈餘應分配民航事業作業基金。